前些天,碰到个女同学,她居然说:“帅哥,好久不见”。这乐得我呀笑歪了嘴,至少暗爽到内伤七级。回到家,赶快找来镜子一照,镜中俺昨天刚刮干净的下巴又挤出胡茬,鱼尾纹明显地挂在眼角,连梳得贼亮贼亮的头发也有了白痕,俺明明就是老了嘛。回过神来一想,“嘛滴,原来俺已不做帅哥好多年,三十来岁了还帅哥?挤兑我了是不?”
记得大学的时候,虽然口袋里穷得泉水叮咚响,但为了弄个潭咏磷式发式,硬是吃了一个星期的青菜买了一瓶啫哩水。就是这瓶啫哩水,让俺过足了帅哥隐,也因此中了一女同学的“道”,献出了俺纯真的初吻,并在后来某一“月黑风高”的晚上,俺在迷迷糊糊中失去了保存了二十年的清白之身。
帅哥向来就是受欢迎的。要不那五音不全却貌美如花的F4到那里怎么都会有“粉丝”在附近尖叫呢?那赵传任凭你“一只小小鸟”唱得再动听,有几个MM去“鸟”他一下?记得大学毕业后,适逢郭富城大行其道,俺这十代良民子弟破天荒第一次流了长头发,每天上班前都得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一番,巴不得能折腾出郭富城第二,不为别的,就为了对得起“帅哥”这“光宗耀祖”的两字。
工作了几年后,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硬是把俺一米七三、108斤的个忽悠到180多斤,平均每一厘米身高重达一斤多,确实是有够优越的。但当我爬了十来级台阶就开始气喘嘘嘘的时,俺不得不开始重新思考优越性的本质问题。这时候的我,帅哥已经离我远去,留下的,只是一驼驼充满油脂的淤肉,就连以前贼亮贼亮的大眼睛也被脂肪涨得只剩一条细缝。一点能值得自慰的就是俺同事告诉俺,这样瞄着看人,基本都能把人看清。
那是1997年的第一场病,比以往病得更猛一些,医生拿着听桶在俺光溜溜肥腻腻的肚皮磨衬了半天,兴奋地告诉俺,你没怀孕,俺乐了;接着又严肃地告诉俺,胖人多病,我愣了。到后头,每天早上七点不到,老妈一定会准时把俺从七仙女那里硬生生给拽了回来,让俺到楼下球场去瞎折腾。也怪,半年下来,身上的“油水”硬是给折腾掉四十多斤。原则上,算是回到了以前的“雄姿英发”。
虽然那时也还能与帅哥沾点边,但也属大龄青年有好几年了。同学说:“相亲吧,女的是我哥她三姨子”。我说:“好”。后来,女人的说:“你好象周润发”。我们就结婚了,那是1998年底。婚后的生活跟书上说的一样,细水长流;曾经的激情,也在柴米油盐中慢慢消磨殆尽。“帅哥靓仔”的声音也随着鱼尾纹的上爬慢慢消失在耳后。
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,俺却已记不清。俺本来可以屁颠屁颠地过着小资式的小日子,虽然算不上红红火火吧,但应该也挺滋润逍遥跟自在。也许就是“帅哥式”的心理作祟,也叫曾经年少轻狂吧,专选重的挑;没想绳断了,砸了脚。如今倒好,年少不再,而轻狂仍在。回想起来,原来我还未曾年轻,却已老了;没有后悔,只剩感慨,毕竟,我也曾经恨恨地轻狂了一把。多年的经历,一切都在变,心境、环境、样貌容颜,唯一不变的,就是那滴滴哒哒的钟声。
刀锋划过水无迹,时间掠过却留痕,痕痕嵌心。曾经的帅哥,如今的“小老头”,以后呢?天知道!
文章来源:中国风网
|